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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会员: 根据中山市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山市登山运动协会章程》,第三届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经过五年任期即将届满,本会近期内将召开“中山市登山运动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”,现将换届有关事项,公告如下: 一、经过第三届理事会审议通过,成立“中山市登山运动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筹备小组”,负责会员大会换届各项筹备工作,其组成如下: 组长:梁伟铭;副组长;陈星富。 组员:刘艳红、吴秀云、梁杏梅、杜志强、马雷。 二、随本公告发布:《选举办法》、《第三届会员名册》。 三、第四届会员大会候选理事15人、监事1人。采用自荐、推荐的投票方式,在本会官网进行。自荐、推荐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至5月20日。 四、第四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,召开日期和会议议程,需待业务主管单位市教体局和登记监管单位市民政局核准后,另行通知。 特此公告
1. 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山市登山运动协会章程》,制定本办法。 2. 本会第四届会员大会筹备小组,组成如下选举委员会: 3. 组长:梁伟铭;副组长:陈星富。 4. 组员:刘艳红、吴秀云、梁杏梅、杜志强、马雷。 5. 选举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选举工作。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委派专人主持。 6. 本会现有个人会员109人。根据规定,理事数量不得超过本会会员的三分之一,秘书长与会长不得在同一企业产生。经选举委员会研究,确定本次选举应选理事会理事数量为15名,应选监事1名(不得兼任理事以上职务)。应选会长1名,常务副会长2名,副会长4名,秘书长1名(可以理事、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兼任,可以选任制或聘任制)。 7. 会员在选举期间外出,经选举委员会同意,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会员代为投票。每一位会员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个。 8. 选举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由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,选举本届理事会、监事,完成投票、计票,由监票员确认结果有效并由选举委员会当场宣布当选结果;第二阶段由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选举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,完成投票后计票,由监票员确认结果有效并由选举委员会当场宣布当选结果。 9.理事、监事候选人推荐名单,由选举委员会根据会员在本会官网上自荐和推荐情况,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后提名。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候选人推荐名单,由选举委员会征求理事意见后提名。 10. 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依法实行等额选举,采用无记名举手投票的方式。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,可以投反对票,可以另选其他会员,也可以弃权。 11. 会员大会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到场参加投票,选举有效。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会员过半数的选票时,始得当选。 12. 理事会理事三分之二到场参加投票选举有效。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理事三分之二以上的选票时,始得当选。 13. 选举设监票员、计票员若干名(理事、监事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上述工作),负责选举大会会场投票选举的统一计票工作。监票员、计票员由选举委员会推选,经参加选举大会过半数会员同意后确定。其他选举工作人员由选举委员会决定。 14. 选举结果根据本办法确定是否有效,并向会员公布。 15. 如遇到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问题,由本会选举委员会依法处理。 16. 本选举办法经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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